概要:涵洞完工~无碴轨道铺设前 ≥6个月 1次/周 岩石地基的涵洞,一般不宜少于2个月无碴轨道铺设期间 全程 1次/天 无碴轨道铺设完成后 24个月 0~3个月 1次/月 工后沉降长期观测 4~12个月 1次/3个月 13~24个月 1次/6个月 注:测试涵洞沉降时,应同时记录结构荷载状态、环境温度及天气日照情况。4 隧道基础沉降观测4.1 一般要求4.1.1 隧道主体工程完工后,变形观测期一般不应少于3个月。观测数据不足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适当延长观测期。4.1.2 隧道内一般地段沉降观测断面的布设根据地质围岩级别确定,不良和复杂地质区段适当加密布设。4.2 观测断面的布设4.2.1 一般情况下,Ⅲ级围岩每400m、Ⅳ级围岩每300m、Ⅴ级围岩每200m布设一个观测断面。地应力较大,断层破碎带,膨胀土等不良和复杂地质区段适当加密布设。4.2.2 隧道洞口至分界里程范围内应至少布设一个观测断面。4.2.3 隧底工程完成后,每个观测断面在相应于两侧边墙处设一对沉降观测点。观测点的埋设参照图3.2.4进行。4.2.4 隧道基础沉降观测的
客运专线沉降观测系统实施细则,标签:铁路工程模板,铁路线路工程论文,http://www.67jzw.com涵洞完工~
无碴轨道铺设前 ≥6个月 1次/周 岩石地基的涵洞,一般不宜少于2个月
无碴轨道铺设期间 全程 1次/天
无碴轨道铺设完成后 24
个月 0~3个月 1次/月 工后沉降长期观测
4~12个月 1次/3个月
13~24个月 1次/6个月
注:测试涵洞沉降时,应同时记录结构荷载状态、环境温度及天气日照情况。
4 隧道基础沉降观测
4.1 一般要求
4.1.1 隧道主体工程完工后,变形观测期一般不应少于3个月。观测数据不足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适当延长观测期。
4.1.2 隧道内一般地段沉降观测断面的布设根据地质围岩级别确定,不良和复杂地质区段适当加密布设。
4.2 观测断面的布设
4.2.1 一般情况下,Ⅲ级围岩每400m、Ⅳ级围岩每300m、Ⅴ级围岩每200m布设一个观测断面。地应力较大,断层破碎带,膨胀土等不良和复杂地质区段适当加密布设。
4.2.2 隧道洞口至分界里程范围内应至少布设一个观测断面。
4.2.3 隧底工程完成后,每个观测断面在相应于两侧边墙处设一对沉降观测点。观测点的埋设参照图3.2.4进行。
4.2.4 隧道基础沉降观测的频次不低于表4.2.4的规定,沉降稳定后可不再进行观测。
4.2.5 沉降观测的水准测量精度为±1mm,读数取位至0.1mm。
表4.2.4 隧道基础沉降观测频次
观测阶段 观测频次
观测期限 观测周期
隧底工程完成后 3个月 1次/周
无碴轨道铺设后 3个月 0~1个月 1次/周
1~3个月 1次/2周
5 过渡段沉降观测
5.1 对线路不同下部基础结构物之间以及不同地基条件或不同地基处理方法之间形成的各种过渡段,应重点分析、评估其差异沉降。
5.2 过渡段沉降观测应以路基面沉降和不均匀沉降观测为主,沉降观测期与路基相同,不少于6个月。
5.3 分别在路桥、路涵、路隧过渡段的结构物起点、距结构物起点5~10m处、20~30m处、50m处各设一个观测断面,沿涵洞轴线设路基面观测断面,每个观测断面设3个观测桩。
5.4 路堤和路堑过渡段在分界处设路基面观测断面,每个观测断面设3个观测桩。
5.5 沉降观测水准的测量精度不低于1mm,读数取位至0.1mm。剖面沉降观测的精度不低于8mm/30m。
5.6 沉降观测的频次不低于表2.5的规定。当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或数据异常时应及时观测。
6 沉降变形测量
6.1 一般要求
6.1.1 沉降变形观测测量按《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水平位移观测网可采用独立坐标系统按观测精度要求建立,垂直位移观测网采用二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建立。
6.1.2 应建立沉降变形观测网,布设水准基点和工作基点。高程应采用施工高程控制网系统并与施工高程控制网联测。全线二等水准测量贯通后,将垂直位移观测网与二等水准点联测,统一归化为二等水准基点上。水平位移观测网应与CPⅠ或CPⅡ控制点联测,以便引入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平面坐标系统,实现与施工平面控制网坐标的相互转换。
6.1.3 每次观测前,对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应进行检查并作出详细记录;每次测量应采用同一仪器,固定观测人员,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观测条件下工作。
6.1.4 各种原始测量记录应真实、可靠,并有可追溯性;计算成果和图表清晰、签署齐全,并妥善保存。
6.1.5 参与观测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
6.2 观测水准基点、工作基点的布设
6.2.1 观测水准基点的布设
在沿线施工已设水准基点的基础上,按距离不大于1km增设水准基点,水准基点应设在变形区以外的岩石或原状土层上,亦可利用稳固的建筑物、构筑物设立水准点。每个独立观测网应设置不少于3个基准点。
6.2.2 工作基点的布设
为满足沉降变形观测精度要求,在两水准基点之间沿线路方向按间距不大于200m、距路基中心距离小于100m布设工作基点。工作基点应布设在不受施工干扰的稳定土层内,以便长期保存和使用的地点,对观测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量变形观测点。工作基点采用Ф20mm长60cm顶端圆滑的钢筋打入土中,桩周上部30cm用混凝土浇注固定并编号。
6.2.3 观测网中,工作基点应定期与水准基点进行校核。当对沉降观测成果发生怀疑时,应随时进行复测校核。
6.3 沉降变形观测主要技术
6.3.1 沉降变形观测网主要技术要求见表6.3.1-1和6.3.1-2。水平位移观测网控制点宜采用强制归心装置的观测墩;照准标志应采用强制对中装置的觇牌或红外测距反射片。垂直位移监测网应布设成闭合环状、结点或附合水准路线等形式。
表6.3.1-1 水平位移观测网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相邻基准点的点位中误差(mm) 平均边长(m) 测角中误差(’’) 最弱边相对中误差 作 业 要 求
三等 ±6.0 <350 ±1.8 ≤1/70000 宜按国家三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200 ±2.5 ≤1/40000 宜按国家四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6.3.1-2 垂直位移观测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相邻基准点高差中误差(mm) 每站高差中误差(mm)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 监测已测高差较差(mm) 使用仪器、观测方法的要求
三等 1.0 0.3
DS05或DS1型仪器,宜按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
6.3.2 沉降变形观测点的精度要求和观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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