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1.5 有利于与国际市场接轨 在全世界范围内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工程担保保证制度作为一种信用工具已在工程建设承发包中被广泛运用,以此来规避履约风险。我国已加入WTO,建设市场必须对国际承包商开放,我国的建筑业承包商也有必要走向国际市场。如果我国不尽快全面推行工程担保保证制度,与国际市场接轨,则既不能满足外国承包商进入国内建设市场的需要也不能满足国内建筑业承包商适应国际市场的要求,由此造成的履约风险损失将是无法估量的。 2、我国推行工程担保保证制度的先决条件 2.1 制定专业法规 推行工程担保保证制度的法律基础在我国已经具备,我国早已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但是在担保法中保证是普遍保证,有必要制定一些法规来规范强制性工程担保保证的范畴,规范工程担保保证的品种和模式,限定工程担保保证主体的资格等。凡是公共投资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项目,均应列入强制性工程担保保证范围内。既要实行业主责任担保保证,又要实行工程承包担保。担保的模式可以是高保额有条件保函,或低保额无条件保函等多种模式共存及互补。在国家未制定出统一的专业法规之前,各省可以先行制定地方性专业法
浅析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担保保证制度,标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论文,http://www.67jzw.com1.5 有利于与国际市场接轨
在全世界范围内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工程担保保证制度作为一种信用工具已在工程建设承发包中被广泛运用,以此来规避履约风险。我国已加入WTO,建设市场必须对国际承包商开放,我国的建筑业承包商也有必要走向国际市场。如果我国不尽快全面推行工程担保保证制度,与国际市场接轨,则既不能满足外国承包商进入国内建设市场的需要也不能满足国内建筑业承包商适应国际市场的要求,由此造成的履约风险损失将是无法估量的。
2、我国推行工程担保保证制度的先决条件
2.1 制定专业法规
推行工程担保保证制度的法律基础在我国已经具备,我国早已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但是在担保法中保证是普遍保证,有必要制定一些法规来规范强制性工程担保保证的范畴,规范工程担保保证的品种和模式,限定工程担保保证主体的资格等。凡是公共投资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项目,均应列入强制性工程担保保证范围内。既要实行业主责任担保保证,又要实行工程承包担保。担保的模式可以是高保额有条件保函,或低保额无条件保函等多种模式共存及互补。在国家未制定出统一的专业法规之前,各省可以先行制定地方性专业法规。
2.2 培育专业担保公司
推行工程担保保证不仅需要制度化,而且需要专业化,要有专业的工程担保保证承包主体,即专业的工程担保保证公司。国际上工程担保保证的承包主体都是以专业担保公司为主的,中国也应着力培育这种专业工程担保保证公司。专业工程担保保证公司不仅要有赔偿能力,更要有理赔能力;不仅要有资金实力,更要有技术和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等方面的实力,以及具有高超的公关交往能力和承保风险评判能力。根据我国国情,在起步阶段可以把对其资金数额的要求放宽些,并适当给予资金方面的支持,鼓励民营投资,但对其从业人员数量和专业资质水平的要求,则必须更高更严。银行仍然可以从事工程担保保证,但这种业务必须和信贷分开,并全面履行工程担保保证的各种职责。
2.3 组织试点
推行工程担保保证制度涉及整个建设市场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是一项复杂的改革工程,所以,态度要积极,步伐要平稳。在积极准备尽快全面推行的大思路下,认真组织好试点。建立好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拟订好试点工作的目标、内容和方法,选择好试点项目的承包主体。通过试点不断地研究、修订和完善专业法规的内容,同时,开创全面推行工程担保保证制度的社会条件。
参考文献:
[1] 席建林.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法规必须先行[J].河北工程招标与投标,2003(4).
[2] 段永辉,王建声.论保证担保制度在工程中的作用[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3(4): 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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